东莞市第三看守所选址新建“智慧监所”信息化系统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3年03月22日 17:22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东莞市第三看守所选址新建“智慧监所”信息化系统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 | ||
| 行政区域 | 东莞市 | 公告时间 | 2023年03月22日 17:22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03月09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03月22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杜柱明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69-22507555 | ||
| 采购单位 | 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东莞市南城区西平宏伟路九天大厦9楼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69-2281962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东莞市永佳监理工程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东莞市南城区银丰路三号8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69-22507555 | ||
| 附件: | |||
| 附件1 | 东莞市第三看守所选址新建“智慧监所”信息化系统项目招标文件(2023032202).zip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41901-2023-0127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第三看守所选址新建“智慧监所”信息化系统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3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3-30 09:30:00,更正为:2023-04-07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03-30 09:30:00,更正为:2023-04-07 09:30:00。
(一)原招标文件的第二章投标要求:
(1)投标人承诺提供的安装设备及相关配套施工(安装)项目,须符合项目设计要求,并满足采购人的使用要求,经采购人、监理、设计等单位确认后才能进场安装施工。
(2)投标人需承诺提供厂商原装、全新的、符合国家及用户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的设备。
(3)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4)投标人应对系统的正常运行负全责,并提供免费的3年售后正常运行期,经广东省公安厅监所管理总队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在此期间投标人必须安排不少于4名专业技术人员常驻在本项目并提供7*24小时服务,同时满足《东莞市第三看守所选址新建“智慧监所”信息化系统项目采购需求》第十章售后服务及培训相关条款要求(详见采购招标文件附件)。
更正为: (1)投标人承诺提供的安装设备及相关配套施工(安装)项目,须符合项目设计要求,并满足采购人的使用要求,经采购人、监理、设计等单位确认后才能进场安装施工。
(2)投标人需承诺提供厂商原装、全新的、符合国家及用户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的设备。
(3)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4)投标人应对系统的正常运行负全责,并提供免费的3年售后正常运行期,经广东省公安厅监所管理总队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在此期间投标人必须安排不少于4名专业技术人员常驻在本项目并提供7*24小时服务,同时满足《东莞市第三看守所选址新建“智慧监所”信息化系统项目采购需求》第十章售后服务及培训相关条款要求(详见采购招标文件附件)。
★(5)为保证产品来源的合法性和可靠性及兼容性,中标后7日内,第一中标候选人需主动向采购人提供设备清单中带“▲”技术参数的设备厂家的原厂制造商授权书和售后服务函、原厂技术参数响应表(加盖制造商公章)、提供在招标清单中如需要提供的相关证书、检测报告原件给予采购人审查,以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否则采购人有权按虚假应标上报相关部门处理,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未能按上述时间及要求提供以上相关证明文件,则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投标人需对提交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暂停签订合同,并将报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处理,由此引发的所有损失由中标人负责,并追究其违规责任。
(二)原招标文件的第二章附表一内容:
具体要求详见采购包1(东莞市第三看守所选址新建“智慧监所”信息化系统项目) 采购需求。
在《采购需求》中所提供的货物参数要求,其目的仅仅是为了使投标人更加准确地了解招标要求,不构成对投标单位所报品牌的任何约束;投标人所投货物参数应不低于《采购需求》中的要求。若出现招标文件中的清单与图纸不符时,以图纸为准。实际实施按照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的施工图纸进行供货安装,确保达到设计方案中用料及效果,如清单与施工图纸不符,应以施工图纸为准。(图纸详见采购招标文件发布的附件)
原则上要求施工方务必按图供货安装。如图纸与现场不符,应及时反馈设计方或相关单位协商处理。
更正为:1、本项目的核心产品为400 万星光全彩筒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清晰列明“标的名称、 品牌及规格型号、 制造商、 数量、 单价”。
核心产品主要参数:
- 图像传感器:1/1.8" ≥400万像素;
- 最低照度:彩色≤0.005 Lux(F1.2,AGC ON,1/3快门),黑白≤0.0025 Lux(F1.2,AGC ON,1/30快门);
- 镜头:焦距范围为2.8-12 mm;
- 补光:内置补光灯,补光距≥30 m;
- 视频编码:H.265/H.264/MJPEG;
- 异常侦测:支持网络断线、IP地址冲突、存储器满、存储器错、非法访问异常侦测功能;
- 抗丢包:支持在均匀丢包的情况下,具有抗丢包30%的能力;
- 外部接口:≥1路音频输入,≥1路音频输出、提供MicroSD卡插槽,支持MicroSDHC/MicroSDXC,支持最大容量256GB内存卡 ;
- 防护等级:≥IP67;
- 电源:DC12V,PoE(IEEE 802.3at)。
2、其他具体技术(参数)要求详见采购包1(东莞市第三看守所选址新建“智慧监所”信息化系统项目) 采购需求。
3、在《采购需求》中所提供的货物参数要求,其目的仅仅是为了使投标人更加准确地了解招标要求,不构成对投标单位所报品牌的任何约束;投标人所投货物参数应不低于《采购需求》中的要求。若出现招标文件中的清单与图纸不符时,以图纸为准。实际实施按照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的施工图纸进行供货安装,确保达到设计方案中用料及效果,如清单与施工图纸不符,应以施工图纸为准。(图纸详见采购招标文件发布的附件)
原则上要求施工方务必按图供货安装。如图纸与现场不符,应及时反馈设计方或相关单位协商处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3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招标文件中有涉及以上内容已对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
地 址:东莞市南城区西平宏伟路九天大厦9楼
联系方式:0769-228196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莞市永佳监理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南城区银丰路三号8楼
联系方式:0769-22507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柱明
电 话:0769-22507555
东莞市永佳监理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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