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穆阳镇人民政府(葛兰坂桃花岛路灯变)新建工程1000kVA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3年04月14日 11:14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福安市穆阳镇人民政府(葛兰坂桃花岛路灯变)新建工程1000kVA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福安市穆阳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福安市 | 公告时间 | 2023年04月14日 11:14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04月13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04月14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郑志良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3-6888789 | ||
采购单位 | 福安市穆阳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福安市穆阳镇中兴街12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3-670000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泉秀街道成洲社区宝洲街146号泉州市建筑服务产业园办公大楼A10栋2-18(经营场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泉秀街道灯星社区宝洲街721号万达写字楼A幢1309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3-6888789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981]QHGC[CS]2023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安市穆阳镇人民政府(葛兰坂桃花岛路灯变)新建工程1000kVA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三、商务条件第6点:
6 | ★ | 合同支付方式 | 1、工程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成交人需提供等额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2、工程施工至80%时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含预付款,成交人需提供等额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3、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通电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 |
变更为:
6 | ★ | 合同支付方式 | 1、工程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的50%作为预付款(成交人需提供等额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2、工程施工至80%时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含预付款,成交人需提供等额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3、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通电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 |
其余内容不变,以原公告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4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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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安市穆阳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福安市穆阳镇中兴街126号
联系方式:0593-6700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泉秀街道成洲社区宝洲街146号泉州市建筑服务产业园办公大楼A10栋2-18(经营场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泉秀街道灯星社区宝洲街721号万达写字楼A幢1309室)
联系方式:0593-68887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志良
电话:0593-6888789
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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