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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人民医院安全保卫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更正公告

2023年06月20日 19:16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庆城县人民医院安全保卫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庆城县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庆城县公告时间2023年06月20日 19:16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6月19日更正日期2023年06月20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小虎
项目联系电话18794932120
采购单位庆城县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新区东南侧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794932120
代理机构名称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庆城县人民路(原石油影剧院)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34-3222516
附件:
附件1e6b30e5b-1171-45a9-9f46-5e1725a953d1.pdf

庆城县人民医院安全保卫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QCZC2023-004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庆城县人民医院安全保卫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06-19 21:58:37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现将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更正为: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1.1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1.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正、反面扫描件); 1.3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4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若为免税企业须提供零申报记录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文件证明); 1.5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包括缴纳专用收据和社保人员清单。清单显示供应商法人、法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项目其他人员),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文件;; 1.6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 1.7投标人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1.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更正日期:2023-06-20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庆城县人民医院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新区东南侧

联系方式:187949321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庆城县人民路(原石油影剧院)

联系方式:0934-32225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小虎

电 话:1879493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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