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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韶关市新丰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3年08月17日 15:57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韶关市新丰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新丰县农业农村局
行政区域新丰县公告时间2023年08月17日 15:57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09日更正日期2023年08月17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751-2199110
采购单位新丰县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地址韶关市新丰县丰城镇丰城大道西7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51-2267778
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韶关市新丰县丰城街道西田路8号二楼2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51-2199110
附件:
附件12023年韶关市新丰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招标文件(2023081702).zip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DBC-GZ-202308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韶关市新丰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文件内容及延期开标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8-30 09:00:00,更正为:2023-09-05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08-30 09:00:00,更正为:2023-09-05 09:00:00。

一、原招标文件 第二章 采购需求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编号

内容明细

内容说明

1

报价要求

1)本项目实行全费用包干方式承包,本需求书列出的所有需求及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再支付费用。投标人需认真阅读本需求书,按照项目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合理造价预算。 (2)投标报价应为投标人完成项目全部内容所包含购置机械、设备、设施,秸秆仓储点新建或改建扩建,运输保险,装卸,专家审核费,验收费,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人工费,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等完成项目的一切费用。 (3)投标人需在分项报价表中报出以下分项价格(分项报价不可超过附表一: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的各分项的计划补贴金额):(1)购置履带式全喂入谷物联合收割机、购置履带自走式旋耕机、秸秆还田低茬收割补贴;(2)秸秆离田机械设备、秸秆中转站建设补贴、秸秆收购补贴、秸秆离田运输补贴;(3)秸秆燃料化利用仓储、加工厂房新建、改建或扩建补贴;(4)秸秆燃料化加工设备;(5)展示基地建设补贴。

更正为:

参数性质

编号

内容明细

内容说明

1

报价要求

1)本项目实行全费用包干方式承包,本需求书列出的所有需求及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再支付费用。投标人需认真阅读本需求书,按照项目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合理造价预算 (提供承诺函作证明材料);(2)投标报价应为投标人完成项目全部内容所包含购置机械、设备、设施,秸秆仓储点新建或改建扩建,运输保险,装卸,专家审核费,验收费,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人工费,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等完成项目的一切费用(提供承诺函作证明材料);(3)投标人需在分项报价表中报出以下分项价格(分项报价不可超过附表一: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的各分项的计划补贴金额):购置履带式全喂入谷物联合收割机、购置履带自走式旋耕机、秸秆还田低茬收割补贴;秸秆离田机械设备、秸秆中转站建设补贴、秸秆收购补贴、秸秆离田运输补贴;秸秆燃料化利用仓储、加工厂房新建、改建或扩建补贴;秸秆燃料化加工设备;展示基地建设补贴(提供分项报价表作证明材料)。

 

二、原招标文件 第四章 评标 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3. 价格扣除相关要求

原文:

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

采购包12023年韶关市新丰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

序号

情形

适用对象

价格扣除比例

计算公式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更正为:

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

采购包12023年韶关市新丰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

序号

情形

适用对象

价格扣除比例

计算公式

1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

10%

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时,给予价格扣除C1,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

2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投标(响应)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对于联合体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

6%

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C1,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

3

节能、环保产品

——

1%

对获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给予1%-5%的价格扣除,具体扣除比例根据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项目中的重要性、所占比重等因素确定。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8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丰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韶关市新丰县丰城镇丰城大道西75号

联系方式:0751-22677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韶关市新丰县丰城街道西田路8号二楼201

联系方式:0751-21991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电  话:0751-2199110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17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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