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公安局兴庆区分局新华街派出所餐厅维修改造项目更正事项公告(一次)
2023年09月08日 17:47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银川市公安局兴庆区分局新华街派出所餐厅维修改造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银川市公安局兴庆区分局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9月08日 17:47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09月07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09月08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1-6048362 | ||
采购单位 | 银川市公安局兴庆区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银川市兴庆区银佐路1号兴庆区公安分局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51-6899289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金诚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银川市宜居巷碧水蓝天小区南门入口处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51-6048362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NXJCX-CG-2023-05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银川市公安局兴庆区分局新华街派出所餐厅维修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3-09-07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因系统原因,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更正如下:“6.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按照《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文,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注: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其他内容按原竞争性磋商标文件内容执行。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更正日期: 2023-09-08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交易中心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银川市公安局兴庆区分局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银佐路1号兴庆区公安分局
联系方式:0951-68992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金诚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宜居巷碧水蓝天小区南门入口处
联系方式:0951-6048362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潘路路
电话:0951-6899289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王娟
电话:0951-6048362
五、附件
招标文件 *:
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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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pdf |
代理机构: 宁夏金诚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3-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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