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交警支队拖车管理系统项目更正公告
2023年11月01日 12:47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阜阳市交警支队拖车管理系统项目 |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服务/基础软件开发服务 | ||
| 采购单位 | 阜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
| 行政区域 | 阜阳市 | 公告时间 | 2023年11月01日 12:47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10月30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11月01日 |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傅倩倩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255887256 | ||
| 采购单位 | 阜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阜阳市清河西路51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森、0558-223232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金阳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西湖大道(原一道河中路)139号丽丰一品C1写字楼25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傅倩倩、0558-2238259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YCG2023-15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阜阳市交警支队拖车管理系统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 原竞争性磋商公告中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现更正为:“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因此,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询问或质疑。”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0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阜阳市清河西路519号
联系方式:张森、0558-22323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金阳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西湖大道(原一道河中路)139号丽丰一品C1写字楼25层
联系方式:傅倩倩、0558-22382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傅倩倩
电 话: 15255887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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