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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招标有限公司关于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党校(行政学院)新校区电视机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2023年11月09日 19:0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党校(行政学院)新校区电视机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党校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3年11月09日 19:01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08日更正日期2023年11月09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贵玉
项目联系电话0991-4598813、15022948361
采购单位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党校
采购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西后街2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91-2658496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91-4598813、15022948361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634-234XZ2ZH046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党校(行政学院)新校区电视机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08日  

550000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符合性审查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若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采购人不接受不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相关规定的投标报价或优惠方案,其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2、投标报价未高于设定的最高限价。
3、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若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应作投标无效处理。
4、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是否存在重大偏差。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或存在重大偏差,应作投标无效处理。
5、交付使用期限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若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采购人不接受不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相关规定的投标报价或优惠方案,其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2、投标报价未高于设定的最高限价。
3、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若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应作投标无效处理。
4、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是否存在重大偏差。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或存在重大偏差,应作投标无效处理。
5、交付使用期限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6、所投产品须具有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党校

地 址:乌鲁木齐市西后街22号

联系方式:0991-26584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

联系方式:0991-4598813、150229483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贵玉

电 话:0991-4598813、15022948361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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