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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关于新安佳苑第二社区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的更正公告

2023年11月13日 15:4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新安佳苑第二社区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新安街道办事处
行政区域无锡市公告时间2023年11月13日 15:41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06日更正日期2023年11月13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钰
项目联系电话0510-85381905
采购单位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新安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新安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10-85381905
代理机构名称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无锡市新吴区交大联云科技园停车场1楼(清晏路与净慧东路交叉口东120米)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10-8059598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WXXWQJC2023-11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新安佳苑第二社区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11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六.附件(2)投标人评价(42分)⑤服务保障能力(9分)(a)投标单位配备自有或租赁四分类拉桶车 1 辆,中标后车辆必须专项服务于本项目日常工作。车辆若为投标人自有或租赁每辆得 2 分,最多得 2 分。(自有车辆提供车辆发票、车辆登记证、行驶证车辆实景图片扫描件,租赁的除上述证明材料外另需提供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不提供或提供不全者本项不得分)。(a)投标单位配备自有或租赁四分类拉桶车 1 辆,中标后车辆必须专项服务于本项目日常工作。车辆若为投标人自有或租赁每辆得 2 分,最多得 2 分。(自有车辆提供车辆发票、车辆实景图片扫描件,租赁的除上述证明材料外另需提供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不提供或提供不全者本项不得分)。

更正日期: 2023年11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新安街道办事处          

地 址: 无锡市新吴区新安街道清晏路28-1     

联系方式:0510-853819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            

地 址: 无锡市新吴区交大联云科技园停车场1楼(清晏路与净慧东路交叉口东120米)

联系方式: 0510-805959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钰            

电 话: 0510-80595982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

2023年11月13日

附件信息:



附件:WXXWQJC2023-111新安佳苑第二社区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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