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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警用装备物资储备中心库房专用机械设备维护保养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2023年12月11日 14:42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库房专用机械设备维护保养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公安部警用装备物资储备中心
行政区域昌平区公告时间2023年12月11日 14:42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07日更正日期2023年12月11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英潇
项目联系电话15601341815
采购单位公安部警用装备物资储备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兴寿镇秦城路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卢警官、010-66269590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博招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超前路6号41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英潇、1560134181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ZZY-2023034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公安部警用装备物资储备中心库房专用机械设备维护保养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国家规定的二类及以上机动车维修的资质条件;

现更正为: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需包含相关服务内容。

原采购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2月08日至2023年12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现更正为:2023年12月08日至2023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原获取响应文件时的注意事项为:购买文件时需携带资料:营业执照、国家规定的二类及以上机动车维修证明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如供应商代表未携带齐全以上资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向其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

现更正为:购买文件时需携带资料: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如供应商代表未携带齐全以上资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向其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

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公安部警用装备物资储备中心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兴寿镇秦城路9号        

联系方式:卢警官、010-662695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博招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超前路6号416室            

联系方式:张英潇、156013418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英潇

电 话:  1560134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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