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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源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石城县城市管理局石城县灯彩中路道路工程(项目编号:JXYX2023-SC-C011)电子化竞争性磋商的二次更正公告

2024年01月10日 01:24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石城县灯彩中路道路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石城县城市管理局
行政区域石城县公告时间2024年01月10日 01:24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30日更正日期2024年01月09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晓燕
项目联系电话19970978605
采购单位石城县城市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石城县工业二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5297862972
代理机构名称江西省源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城县西华南路101号(原工商局四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97-5791556

江西省源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石城县城市管理局石城县灯彩中路道路工程(项目编号:JXYX2023-SC-C011)电子化竞争性磋商的二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XYX2023-SC-C01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石城县灯彩中路道路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更正事项:原采购公告、竞争性磋商文件“付款方法”:按工程节点支付工程进度款:按进度支付已完成工程进度款,完成合同工程量 50%,付至合格工程价款的80%;工程完工验收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85%;余款待竣工验收合格且财政完成工程结算审核后付至财政审核结算价的 97%,留工程审核结算价的 3%作为质量保修金。本工程的缺陷责任期为贰年,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量保修金在贰年缺陷责任期满后,若工程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支付。现更正为:付款方法:工程进度款按工程进度支付。完成合同工程量 50%,付至合格工程价款的80%;工程完工验收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85%;竣工验收合格且财政完成工程结算审核后付至财政审核结算价的 97%;剩余3%在本工程的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无息付清。缺陷责任期为二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更正日期:2024年01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为采购公告、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及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具体变更内容详见澄清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石城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石城县工业二路

联系方式:152978629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省源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城县西华南路101号(原工商局四楼)

联系方式:0797-57915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晓燕

电话:19970978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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