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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办公楼智能化及弱电系统维护维修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4年04月09日 20:13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各办公楼智能化及弱电系统维护维修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广州市黄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行政区域黄埔区公告时间2024年04月09日 20:13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01日更正日期2024年04月09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亮、池锦俊、巫克纯、吴松浩、李秀凤
项目联系电话13729860520
采购单位广州市黄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1号D栋33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0-82111095
代理机构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82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729860520
附件:
附件11、供应商资格声明函.doc
附件2各办公楼智能化及弱电系统维护维修项目招标文件(2024040901).zip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B-10-04A-2024-D-E0231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各办公楼智能化及弱电系统维护维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更正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4-23 09:30:00,更正为:2024-04-25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4-23 09:30:00,更正为:2024-04-25 09:30:00。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3.详细评审”-商务部分-第二点“客户评价 (6.0分)”中关于评审细则的“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同类项目经验’对应有效的业绩经验获得项目用户考核评价进行评审:获得的评价为正面评价得分(正面评价包括优秀、优良、良好、满意或相当于类似评价) 注:须提供与‘同类项目经验’对应项目的客户评价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评价需有需有合同甲方或甲方项目主管部门盖章,未按要求提交证明材料或者评标委员会无法认定的不得分”,现澄清为“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同类项目经验’对应有效的业绩经验获得项目用户考核评价进行评审:获得的评价为正面评价得分(正面评价包括优秀、优良、良好、满意或相当于类似评价),每个得1.5分,满分6分。注:须提供与‘同类项目经验’对应项目的客户评价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评价需有需有合同甲方或甲方项目主管部门盖章,未按要求提交证明材料或者评标委员会无法认定的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黄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1号D栋333

联系方式:020-821110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820)

联系方式:137298605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亮、池锦俊、巫克纯、吴松浩、李秀凤

电  话:13729860520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09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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