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互联网庭审云平台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2024年04月22日 13:3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互联网庭审云平台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其他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 ||
采购单位 | 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行政区域 | 营口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4月22日 13:31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4月19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4月22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明月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17-2819001 | ||
采购单位 | 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西市区新联大街14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先生 0417-2878051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众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营口市站前区建设街135号(老客运站)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杨明月 0417-2819001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nzt-2024-1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互联网庭审云平台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众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公司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行: 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园区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众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518801000227478
- 采购人电话:0417-2878463
- 开标时间:2024年4月30日14点00 分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需要提供的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原件加盖公章;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领取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原件加盖公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西市区新联大街147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 0417-28780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众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建设街135号(老客运站)
联系方式:杨明月 0417-2819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明月
电 话: 0417-2819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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