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星耀天都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米泉分局无人机航空巡护项目的更正公告
2024年04月26日 19:29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米泉分局无人机航空巡护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米泉分局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4月26日 19:29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4月19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4月25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卓 | ||
项目联系电话 | 14799267583 | ||
采购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米泉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米东区米东北路22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699988021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星耀天都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59号时代广场A座24F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4799267583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YTDZB-2024CS15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米泉分局无人机航空巡护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四部分响应说明第一章中第4、5项 | 4、投标人须具有公安部门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 4、供应商应具备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且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5、飞行人员应具备CAAC(中国民航飞行员执照),或AOPA(国际航空器拥有者协会),或ALPA(中国民航飞行员协会)任意一种飞行驾驶执照,且证件须在有效期,符合操作当前机型视距外驾驶要求。 |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米泉分局
地 址:米东区米东北路229号
联系方式:13699988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星耀天都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59号时代广场A座24F
联系方式:147992675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卓
电 话:14799267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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