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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透射式烟度计检定装置等三种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2024年04月27日 14:35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锦州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透射式烟度计检定装置等三种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锦州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国家铁路罐车容积计量站锦州分站)
行政区域锦州市公告时间2024年04月27日 14:35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22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16-4572999
采购单位锦州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国家铁路罐车容积计量站锦州分站)
采购单位地址锦州市古塔区人民街五段14号锦州市事业单位综合办公区D座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16-3223013
代理机构名称锦州和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8-24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16-4572999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锦州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透射式烟度计检定装置等三种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3-11-23 至 2023-11-29
撰写单位: 锦州和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王畅
  
(锦州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透射式烟度计检定装置等三种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210700-0478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锦州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透射式烟度计检定装置等三种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增加第4款“同一品牌产品”的相关规定处理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22日 16时28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下载采购文件。
3、供应商未经辽宁政府采购网领取及下载采购文件或未下载采购文件却递交响应文件及备份文件的,按无效投标处理。锦州和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再受理供应商线下获取采购文件相关事宜。
4、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及现场递交备份文件同时执行,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5、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锦州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国家铁路罐车容积计量站锦州分站)
地  址: 锦州市古塔区人民街五段14号锦州市事业单位综合办公区D座
联系方式: 0416-32230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锦州和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8-24号
联系方式: 0416-4572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女士
电  话: 0416-4572999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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