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周宁”智慧城市能力建设(一期)项目系统测试与安全测评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4年04月28日 08:37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数字周宁”智慧城市能力建设(一期)项目系统测试与安全测评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周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周宁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4月28日 08:37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4月24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4月28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郑晰/施迎/龚酩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3-2519598 | ||
采购单位 | 周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周宁县狮城镇三源大道7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3-5630588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德市蕉城区华建新村别墅5栋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3-2519598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925]HHPM[GK]2024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数字周宁”智慧城市能力建设(一期)项目系统测试与安全测评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 6.8 | a1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本次所投产品中属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经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及所投产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复印件,否则不享受加分。注:品目清单按最新调整的为准,投标人需在品目清单所在复印件划线注明对应的产品。】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周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周宁县狮城镇三源大道76号
联系方式:0593-56305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华建新村别墅5栋
联系方式:0593-25195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郑晰/施迎/龚酩枫
电话:0593-2519598
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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