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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智慧禁毒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4年05月13日 15:46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全省智慧禁毒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福建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行政区域福建省公告时间2024年05月13日 15:46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1月29日更正日期2024年05月13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文秀、李小琴、廖盈盈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702826/18060513824
采购单位福建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91/87094416、0591-87094428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4层、5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91-83702826/18060513824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0]FJSH[GK]202201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全省智慧禁毒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1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3(全省智慧禁毒项目的合同包3):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①代理服务费:A、中标人在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后以转账方式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 B、招标代理服务费计算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15000元(按各合同包中标金额比例分摊)。 C、招标服务费转账银行信息:开户名称: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湖东支行 账 号:118060100100013747。 ②评审专家费: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规范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的通知》(闽财购函[2017]64号)规定,本项目评审专家费由采购人支付。,更正为:/。

原公告的合同包3(全省智慧禁毒项目的合同包3)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本项目合同包3的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相关事实已反馈福建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58号)第七十一条、七十二条的规定,本项目合同包3重新开展政府采购工作。。

原公告的合同包3(全省智慧禁毒项目的合同包3)代理服务费金额:0.838000(万元),更正为:0.000000(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3(全省智慧禁毒项目的合同包3)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号

联系方式:0591/87094416、0591-870944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4层、5层

联系方式:0591-83702826/180605138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文秀、李小琴、廖盈盈

电话:0591-83702826/18060513824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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