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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咨询服务更正公告

2024年05月16日 08:3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沈阳市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咨询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行政区域沈阳市公告时间2024年05月16日 08:30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15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理心、刘连芳
项目联系电话024-23921220
采购单位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沈中大街206号规划大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82510755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玉麟地产B座5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23921220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沈阳市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咨询服务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4-05-15 至 2024-05-23
撰写单位: 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刘连芳
  
(沈阳市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咨询服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4-210100-0461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沈阳市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咨询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16日 07时58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投标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电子光盘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确保两种形式内容、格式一致性。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 沈中大街206号规划大厦
联系方式: 024-825107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玉麟地产B座5楼
联系方式: 024-239212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郑理心、刘连芳
电  话: 024-23921220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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