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市城区一体化环卫服务采购项目二包更正公告(1次)
2024年05月17日 17:24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界首市城区一体化环卫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界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05月17日 17:24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5月13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5月16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黄洪德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65726258 | ||
采购单位 | 界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安徽省阜阳市界首市胜利东路58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65726258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招标集团大厦503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856006123 |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2024FS0053-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界首市城区一体化环卫服务采购项目二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5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四章“2.3 详细审查”中“项目团队”第2条要求“2、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含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一致)的,每有1人得3分,本项最高3分。” 请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在投标人分公司且社保在投标人分公司购买的是否认可? 答:可以,投标时需提供注册公司和社保缴纳公司与投标人的关联证明。2、招标文件第四章“2.3 详细审查”中“机械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机械设备超过采购需求要求以外,增加的机械设备,按要求评分”。 请问:采购需求要求的机械设备是否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扫描件等证明材料?答:按招标文件执行,采购需求中要求的机械设备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投标人自愿增加的机械设备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扫描件。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界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 址:安徽省阜阳市界首市胜利东路588号
联系方式:0558-48123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招标集团大厦503室
联系方式:138560061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辛卫军
电 话:13856006123
五、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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