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华山风景区公安局“雪亮工程”项目(第二次)更正公告
2024年05月20日 17:1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九华山风景区公安局“雪亮工程”项目(第二次) |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其他租赁服务 | ||
| 采购单位 | 九华山风景区公安局 |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05月20日 17:11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4月29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5月07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吴梦婷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756620244 | ||
| 采购单位 | 九华山风景区公安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池州市九华山风景区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95660822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百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毓秀门小区1#楼604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7756620244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J42024003-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九华山风景区公安局“雪亮工程”项目(第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采购公告中谈判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4月29日08时00分至2024年05月08日17时30分。现更正为“谈判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4月30日08时00分至2024年05月08日17时30分。”。
2.原采购文件中第三章采购需求2.3.2项目实施进度要求:结合九华山风景区公共安全综合治理建设需要,应在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准备工作,进入服务交付期。现更正为“结合九华山风景区公共安全综合治理建设需要,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5日历天完成项目建设准备工作,进入服务交付期。”。
3.原采购文件中第三章采购需求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如将其列为公安部门供应商黑名单;采购人依法向财政部门反应其失信行为等措施。)现更正为“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采购人报送监管部门处理。)”。
4.原采购文件模板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格式中删除以下部分:
我公司已就上述不良信用行为按照下列渠道进行了查询。
(1)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官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
(2)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
(3)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
(4)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官网(http://www.ccgp.gov.cn)
我公司承诺:合同签订前,若我公司具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贵方可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或者不授予合同,所有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同时,我公司愿意无条件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九华山风景区公安局
地 址:池州市九华山风景区
联系方式:189566082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百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毓秀门小区1#楼604室
联系方式:1775662024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梦婷
电 话:17756620244
五、附件
1.更正公告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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