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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昌吉州中医医院中医特色楼窗帘、隔帘、纱窗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2024年06月30日 00:23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昌吉州中医医院中医特色楼窗帘、隔帘、纱窗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昌吉回族自治州中医医院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4年06月30日 00:23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14日更正日期2024年06月28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994-2267807
采购单位昌吉回族自治州中医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昌吉市建国西路11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94-2341070
代理机构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五楼政府采购交易服务科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94-2267807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JZFCG-CS-202402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昌吉州中医医院中医特色楼窗帘、隔帘、纱窗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14日  

57000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项目需求 二、货物/服务需求及技术规格(八、技术要求):1、开标现场须按要求提供“窗帘、隔帘、罗马杆、轨道”的样品供专家评审时参考;须提供窗帘、医用隔帘技术要求所列项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样品须于开标前一天20:00之前包装并密封好,封条加盖公章后送至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509室。过时不予接受。变更延期至:开标现场须按要求提供“窗帘、隔帘、罗马杆、轨道”的样品供专家评审时参考;须提供窗帘、医用隔帘技术要求所列项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样品须于开标当日13:00之前包装并密封好,封条加盖公章后送至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509室。过时不予接受。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吉回族自治州中医医院

地 址:昌吉市建国西路110号

联系方式:0994-23410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五楼政府采购交易服务科

联系方式:0994-22678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老师

电 话:0994-2267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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