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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华山风景区2024年省级森林质量提升示范项目更正公告

2024年08月13日 10:13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九华山风景区2024年省级森林质量提升示范项目
品目

服务/农林牧渔服务

采购单位九华山风景区农林水利局(九华山风景区乡村振兴局)
行政区域安徽省公告时间2024年08月13日 10:13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06日更正日期2024年08月12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森
项目联系电话13167606009
采购单位九华山风景区农林水利局(九华山风景区乡村振兴局)
采购单位地址九华山风景区莲花大道与拥华路交叉口北150米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956616950
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凯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南馨园小区物业管理用房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167606009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J42024009-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九华山风景区2024年省级森林质量提升示范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五、其他要求中“1、为保障本项目顺利实施,供应商应组织专门队伍配备项目组成员,包括不限于项目负责人、项目组其他人员,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以满足采购要求。”更正为“1、为保障本项目顺利实施,供应商应组织专门队伍配备项目组成员,包括不限于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组其他人员不低于4人,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以满足采购要求。”

2、采购文件—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人员配备项下“1、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林业(或林学)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2、拟派项目组其他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具有林业(或林学)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每提供1个得3分,满分12分。”更正为“1、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林业(或林学)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具有林业(或林学)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满分3分。2、拟派项目组其他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具有林业(或林学)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提供1个得3分,具有林业(或林学)工程师职称的,每提供1个得2分;满分12分。”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九华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环境资源保护处 

地址:九华山风景区柯村新区

联系方式:139056696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凯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池州市贵池区南馨园小区物业管理用房3楼

联系方式:131676060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森

电话:13137606009

五、附件

    更正公告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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