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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2024年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二次)更正公告(1次)

2024年08月13日 16:24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阜阳市2024年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阜阳市水利局
行政区域安徽省公告时间2024年08月13日 16:24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23日更正日期2024年08月12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涛
项目联系电话13705586006
采购单位阜阳市水利局
采购单位地址安徽省 阜阳市颍州区双清路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705586006
代理机构名称阜阳市启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安 徽 省 阜阳市颍泉区北京中路119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9855850098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Y2024FS0160-1-Z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阜阳市2024年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08-06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9最后报价扣除“(1)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0 % 。(扣除比例在10%-20%间,由采购人自行选择)(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微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微企业。(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 % 。(扣除比例在4%-6%间,由采购人自行选择。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30%以上。)(5)符合条件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4 % 。(扣除比例在4%-6%间,由采购人自行选择。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30%以上。)”现更正为:“(1)小微企业价格扣除:3 % 。(扣除比例在3%-5%间,由采购人自行选择)(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微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微企业。(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 / % 。(扣除比例在1%-2%间,由采购人自行选择。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30%以上。)(5)符合条件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1 % 。(扣除比例在1%-2%间,由采购人自行选择。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30%以上。)”

更正日期:2024年8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阜阳市水利局

   址:阜阳市颍州区双清路5号

联系方式:0558--21067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阜阳市启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北京中路1199号

联系方式:198558500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主任、周文秀

话:0558--2106722、19855850098 

五、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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