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工程学院计算机基础实验教学及实训云平台系统
2024年11月26日 11:32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计算机基础实验教学及实训云平台系统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长春工程学院 | ||
| 行政区域 | 吉林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26日 11:32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7月05日 | 更正日期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内容! | ||
| 采购单位 | 长春工程学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范宇博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内容!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内容!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内容! | ||
长春工程学院计算机基础实验教学及
实训云平台系统延期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项目编号:JLSZC20240136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计算机基础实验教学及实训云平台系统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05日 08:0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现就延期招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内容:
(1)招标内容变更事项:
招标文件需求部分第二章第二项原“评标方法和标准”删除,重新变更如下:
二、评标方法和标准
评标委员会将只对商务和技术(符合性)审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详细评审。
2.1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评标委员会将按下述标准评定中标人: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本项目不接受任何额外捐赠。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将按下列规定计算价格扣除:
(1)对于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但不属于国家强制采购的产品,对其投标价格给予3%的价格扣除。
(2)对于列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信息产业部发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对其投标价格给予3%的价格扣除,并按扣除后的价格参加排序。采购项目或者分包中既包含清单中产品也包含非清单中产品的,只对列入清单的产品按其在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给予价格扣除。
(3)投标产品同时列入上述多个清单的,将上述规定的价格扣除比例叠加后计算价格扣除。
(4)根据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对小型企业、微企业的产品给予10%的价格扣除,并按照扣除后的价格参加排序。
(5)价格扣除的依据:第(1)至(3)条提供投标货物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第(4)条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价格扣除的依据:投标货物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2本项目的中标结果初步评定之后、签署评标决议之前,评标委员会将向投标人宣布拟评定的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如果报价低的投标人不能被评定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将解释理由。如果投标人对拟评定的中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并提供事实依据。对于投标人提出的意见,评标委员会将当场评审、答复并最终评定中标人。中标结果还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及相关媒体上公告。如果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结果质疑有效期内通过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向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2)招标内容的其他内容不变(其中部分技术参数有变更,以10月29日发布的变更公告为准)。
2、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不变。
3、延期后的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接受投标时间:2024年12月06日 上午09:00至09:30。
(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6日 09:30。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4、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工程学院
联系人:范宇博
联系电话:0431-805782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丽霞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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