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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宜市尚青污水处理厂和第二水质净化厂污泥处置服务单位(2025-2027年)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4年12月20日 17:3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信宜市尚青污水处理厂和第二水质净化厂污泥处置服务单位(2025-2027年)
品目

采购单位信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区域信宜市公告时间2024年12月20日 17:30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7日更正日期2024年12月20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广东鸿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电话0668-8883918
采购单位信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信宜市新尚路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668-8818243
代理机构名称广东鸿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茂名市信宜市信宜市东镇街道新里一路75号之二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668-8883918
附件:
附件1信宜市尚青污水处理厂和第二水质净化厂污泥处置服务单位(2025-2027年)招标文件(2024121705).zip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40983-2024-0427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信宜市尚青污水处理厂和第二水质净化厂污泥处置服务单位(2025-2027年)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特定资格要求和有关运输说明

更正内容:

原公告和采购文件特定资格要求:(4)投标人须具备县级(区、县级市)或以上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环评通过的项目中有污泥处理处置内容(或环保砖、生产肥料、污泥堆肥等);具有有效期内的《排污许可证》或获得环保部门审批同意的环境评价批复文件。处理处置单位位于茂名(市)地区外的其他(市)地区必须有其当地(地区级)污泥主管部门接收异地污泥的文件批复等。

更正为:投标人须具备县级(区、县级市)或以上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环评通过的项目中有污泥处理处置内容(或环保砖、生产肥料、污泥堆肥等);具有有效期内的《排污许可证》或获得环保部门审批同意的环境评价批复文件。

原采购文件:本项目需要处置的污泥运输:①第二水质净化厂由中标人负责运输;②信宜市尚青污水处理厂污泥运输费由中标单位向尚青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另行协商收取。

更正为:本项目需要处置的污泥运输:①第二水质净化厂由中标人负责运输;②信宜市尚青污水处理厂报价不含 15 公里内运输费,15 公里内的运输费由中标单位向尚青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另行协商收取,超出 15 公里外的运费由中标方自行负责。

其他内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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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信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信宜市新尚路4号

联系方式:0668-88182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鸿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茂名市信宜市信宜市东镇街道新里一路75号之二

联系方式:0668-88839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广东鸿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  话:0668-8883918

广东鸿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0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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