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阜阳水文水资源局2025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项目更正公告(2次)
2024年12月21日 10:32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安徽省阜阳水文水资源局2025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安徽省阜阳水文水资源局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21日 10:32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12月16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2月20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辉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655858833 | ||
采购单位 | 安徽省阜阳水文水资源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文德路 5 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655858833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新天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金悦金融中心B座11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9266445270 |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Y2024FS027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安徽省阜阳水文水资源局2025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内容一:原采购文件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1.6违约责任中1.6.1和1.6.2款项进行补充,具体如下:“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5%;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1%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5%;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阜阳水文水资源局
地 址: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文德路5号
联系方式:苏工 0558-2106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新天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金悦金融中心B座11楼
联系方式:吴工 刘工0558-2177133 192664452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工
电 话:0558-21065120
五、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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