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界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技术服务项目更正公告(1次)
2025年01月11日 15:46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安徽阜阳界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技术服务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安徽阜阳界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01月11日 15:46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1月09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1月10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曹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09678828 | ||
| 采购单位 | 安徽阜阳界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安徽省界首市东城科技园复兴路北侧界首市企业服务中心9层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0967882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巨龙南路88号天顺国际花园12幢311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9356875525 | ||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2025FS000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安徽阜阳界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技术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1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一部分合同书、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现更正为: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2%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2、原采购文件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内容、履约保证金:(2)支付方式:☑转账/电汇 ☑支票 ☑汇票 ☑本票 ☑保函;现更正为:履约保证金:(2)支付方式:☑转账/电汇 ☑支票 ☑汇票 ☑本票 ☑保函☑保险。
更正日期:2025年01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阜阳界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安徽省界首市东城科技园复兴路北侧界首市企业服务中心9层
联系方式:18005685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巨龙南路88号天顺国际花园12幢311室
联系方式:193568755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肖先生
电 话:18005685029、19356875525
五、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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