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蚕茧药渣回收项目更正公告
2025年03月07日 19:07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蚕茧药渣回收项目 |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 采购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 |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03月07日 19:07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3月07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3月07日 |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张越(项目咨询)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91-3650025、18099420890 | ||
| 采购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乌鲁木齐市延安路776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黄老师 0991-629662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76号环球国际大酒店后院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越 0991-3650025、18099420890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TXJ-ZCC(2025)-66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蚕茧药渣回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3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内容:以制剂处方投料量为计重单位,按批次数计算总出售重量,作为确定重量的依据。蚕茧药渣年回收量约为10顿,回收价不得低于30万元。
变更为:以制剂处方投料量为计重单位,按批次数计算总出售重量,作为确定重量的依据。蚕茧药渣年回收量约为10吨,回收价不得低于20万元。
更正日期:2025年03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
地址:乌鲁木齐市延安路776号
联系方式:黄老师 0991-62966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76号环球国际大酒店后院
联系方式:张越 0991-3650025、180994208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越(项目咨询)
电 话: 0991-3650025、18099420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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