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公安局执法办案场所案管室建设项目及孟塬、冯庄2个派出所执法办案场所(办案区)升级改造装备项目二标段更正事项公告(一次)
2025年04月02日 11:17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彭阳县公安局执法办案场所案管室建设项目及孟塬、冯庄2个派出所执法办案场所(办案区)升级改造装备项目二标段 | ||
品目 | 其他信息化设备,其他信息化设备 | ||
采购单位 | 彭阳县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彭阳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04月02日 11:17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3月28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4月02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昊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696446444 | ||
采购单位 | 彭阳县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彭阳县兴彭路3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54-7016227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盛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固原市原州区北京路金城.阳光佳苑西门357号营业房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7696446444 | ||
附件: | |||
附件1 | 二标段招标正文.pdf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NXSH-2025-(CG)00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彭阳县公安局执法办案场所案管室建设项目及孟塬、冯庄2个派出所执法办案场所(办案区)升级改造装备项目二标段
首次公告日期: 2025-03-28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1、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现变更为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取消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原招标文件中所属行业:工业。现变更为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更正日期: 2025-04-02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彭阳县兴彭路32号
联系方式:0954-70162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固原市原州区北京路金城.阳光佳苑西门357号营业房
联系方式:17696446444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李维勇
电话:0954-7016227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张昊
电话:17696446444
五、附件
招标文件 *:
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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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段招标正文.pdf |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202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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