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合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金东区农业一张图“低空+AI”服务的更正公告
2025年05月24日 09:38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金东区农业一张图“低空+AI”服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金华市金东区农业农村局 |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05月24日 09:38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5月22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5月23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王女士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79-82559051 | ||
| 采购单位 | 金华市金东区农业农村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多湖街道光南路137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9-8217677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金华市合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金华市婺城区城北街道五一路666号通园大厦12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79-82559051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HX2025-XM54-ZFCG0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金东区农业一张图“低空+AI”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5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付款方式 | 1、合同签订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中标人提供相应的预付款担保函(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预付款比例的规定);项目完成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于30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剩余款项。 2、中标人在结算合同价款时需提供正式的税务发票。 | 1、合同签订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0%作为预付款,中标人提供相应的预付款担保函(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预付款比例的规定);项目完成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于30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剩余款项。 2、中标人在结算合同价款时需提供正式的税务发票。 |
更正日期:2025年05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市金东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多湖街道光南路137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孔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2176777
质疑联系人:孔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1767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金华市合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城北街道五一路666号通园大厦12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2559051
质疑联系人:郑炬炬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38808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金华市金东区财政局
地 址:/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9-82171621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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