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庙镇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道路建设项目更正公告(1次)
2025年05月29日 15:1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赵庙镇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道路建设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太和县赵庙镇人民政府 |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05月29日 15:11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5月23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5月28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王云磊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955809867 | ||
| 采购单位 | 太和县赵庙镇人民政府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赵庙镇人民政府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95580986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晟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致富路食品大商城2号楼1906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7682860777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H2025FS008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赵庙镇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道路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5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中的付款方式统一更正为:合同签订后,施工单位提供预付款保函(见索即付保函),拨付工程预付款(合同价的40%);(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资料齐全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80%;(3)达到工程结算条件付至结算价款的 98%;(4)余款2%留作质量保证金(若质量保证金选择金融机构保函、保证保险等形式,则不扣除本部分余款),竣工验收满一年后,工程无问题一次性付清。二、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价款的 40%。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签订、担保措施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采购人支付预付款前。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
更正日期:2025年05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自行查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太和县赵庙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赵庙镇
联系方式:159558098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晟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致富路食品大商城2号楼1906室
联系方式:17682860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云磊、李萌
电 话:15955809867、17682860777
五、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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