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中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珍贵彩色树种苗木培育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
2025年05月31日 17:36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年珍贵彩色树种苗木培育服务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龙泉市林业局 |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05月31日 17:36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5月29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5月30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张女士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78-7112117 | ||
| 采购单位 | 龙泉市林业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龙泉市剑川大道55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8-725956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龙泉市中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龙泉市东升龙翔路D幢5单元201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78-7112117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QZX20250500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珍贵彩色树种苗木培育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5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五、商务要求 (三)付款方式 | 2.该项目合同款由龙泉市林业科学研究院支付,付款前,中标人应向龙泉市林业科学研究院开具等额有效的票据,采购人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中标人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结款时凭国家统一劳务发票结账。税费由龙泉市林业科学研究院承担。 | 2.该项目合同款由龙泉市林业科学研究院支付,付款前,中标人应向龙泉市林业科学研究院开具等额有效的票据,采购人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中标人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结款时凭国家统一劳务发票结账。 |
更正日期:2025年05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泉市林业局
地 址:龙泉市剑川大道55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季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7259567
质疑联系人:叶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187678639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龙泉市中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龙泉市东升龙翔路D幢5单元201室
传 真:0578-7112117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7112117
质疑联系人:熊翠花
质疑联系方式:1515782689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龙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8-7760601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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