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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品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龙港市数字贸易产业平台项目的更正公告

2025年06月10日 16:2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龙港市数字贸易产业平台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龙港市经济发展局
行政区域浙江省公告时间2025年06月10日 16:21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05日更正日期2025年06月09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8958756977
采购单位龙港市经济发展局
采购单位地址龙港市世纪大道行政副中心一号楼3楼龙港市经济发展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77-68678096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品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温州市龙港市彩虹大道南虹家园1幢一单元2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958756977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GCG202515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龙港市数字贸易产业平台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三、商务要求”第2小点“付款方式”本合同签署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投标单位支付预付合同总金额的30%,合同期签定6个月后,采购人根据考核办法完成第一阶段的工作绩效评价,第一阶段考核绩效评价分≥80分,采购人向投标单位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合同期执行期满1年,采购人根据考核办法完成第二阶段的工作绩效评价,第二阶段90分>考核绩效评价分≥80分,按照考核内容完成的相应比例对剩余金额进行支付(计算公式为“剩余支付金额=年度合同总金额*(年度考核分数/100-70%)”),考核绩效评价分≥90分给予全额兑现年度合同总金额的40%。本合同签署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投标单位支付预付合同总金额的30%,合同期签定6个月后,采购人根据考核办法完成第一阶段的工作绩效评价,第一阶段考核绩效评价分≥80分,采购人向投标单位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合同期执行期满1年,采购人根据考核办法完成第二阶段的工作绩效评价,第二阶段90分>考核绩效评价分≥80分,按照考核内容完成的相应比例对剩余金额进行支付(计算公式为“剩余支付金额=年度合同总金额*(年度考核分数/100-60%)”),考核绩效评价分≥90分给予全额兑现年度合同总金额的40%。

更正日期:2025年06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港市经济发展局

地    址:龙港市世纪大道行政副中心一号楼3楼龙港市经济发展局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加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8678096

质疑联系人:陈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686780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品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龙港市彩虹大道南虹家园1幢一单元202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958756977

质疑联系人:黄益诺

质疑联系方式:0577-6868727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龙港市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7-85501561,0577-85501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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