册亨县巧马镇中心学校关于册亨县巧马镇中心学校2025年智慧黑板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2025年06月16日 19:4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册亨县巧马镇中心学校2025年智慧黑板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册亨县巧马镇中心学校 | ||
| 行政区域 | 贵州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06月16日 19:45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6月12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6月16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91522301MAALUE3J0J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9110920999 | ||
| 采购单位 | 册亨县巧马镇中心学校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册享县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8466991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贵州中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贵州省兴义市印象兴义2栋1404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9110920999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ZY-2025-005-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册亨县巧马镇中心学校2025年智慧黑板采购项目
项目序列号:GZZY-2025-005-2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25年 06月1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 2025年 06月2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
| 2 | 付款方式 | 中标后签订合同时以业主方规定的付款方式为准。(注:款项支付时,供应商需提供符合国家财税法规定制度的正规税务发票) | 严格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28号)规定的款项,履行支付义务。(注:款项支付时,供应商需提供符合国家财税法规定制度的正规税务发票) |
| 3 | 履约保证金及质量保证金 | 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前须向采购人缴纳10%的履约保证金,待中标供应商按供货期要求完成供货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售后服务保证金。待售后服务到期后设备无任何问题,采购人将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售后服务保证金 | 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前须向采购人缴纳 10%的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
更正日期:2025年06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册亨县巧马镇中心学校
地 址:册享县
联系方式:139846699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贵州中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兴义市印象兴义2栋1404
联系方式:19110920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91522301MAALUE3J0J
电 话:19110920999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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