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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原满族自治县高级中学食堂楼及体育场建设项目配套发电机组采购更正公告

2025年06月17日 12:3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清原满族自治县高级中学食堂楼及体育场建设项目配套发电机组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辽宁省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教育局
行政区域清原满族自治县公告时间2025年06月17日 12:30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13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丽娜
项目联系电话024-58053113
采购单位辽宁省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清原镇莱河路1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53050069
代理机构名称抚顺市益方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颐城街澳海澜庭北门L115号门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58053113
公告信息
 
清原满族自治县高级中学食堂楼及体育场建设项目配套发电机组采购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抚顺市益方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5-06-17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423-0005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清原满族自治县高级中学食堂楼及体育场建设项目配套发电机组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06-13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 第二章 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 进行更正, 更正为:1、格式10 报价一览表中包号:001。2、格式12 技术规格偏离表中包号 序号:001。3、格式13 商务条款偏离表中包号:001。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6月17日11时31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二次报价提交的时限为15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进行电子解密。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处,供应商因无备份文件导致评审无法继续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教育局
地  址:辽宁省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清原镇莱河路10号
联系方式:024-530500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抚顺市益方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抚顺市颐城街澳海澜庭北门L115号门市
联系方式:024-580531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丽娜
电  话:024-5805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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