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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李埝乡农村人居环境保洁及生活垃圾转运一体化管理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2025年06月19日 17:4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东海县李埝乡农村人居环境保洁及生活垃圾转运一体化管理服务项目
品目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采购单位东海县李埝乡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东海县公告时间2025年06月19日 17:41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11日更正日期2025年06月19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威
项目联系电话15861277798
采购单位东海县李埝乡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东海县李埝乡李林东路3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851248786
代理机构名称连云港支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东海县牛山街道花园路2-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赵威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722-GCZD-G2025-0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东海县李埝乡农村人居环境保洁及生活垃圾转运一体化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06-11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十、投标函

投标函

致: (采购单位)

根据贵方的_________________号(项目编号)招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工程)。

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

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7.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投标人开户行:

账 号: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更正日期:2025-06-19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东海县李埝乡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东海县李埝乡李林东路30号

联系人:张计洲

联系电话:138512487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连云港支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东海县牛山街道花园路2-2

联系人:郑朝亮

联系电话:158612777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朝亮

电话:15861277798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无



附件:JSZC-320722-GCZD-G2025-0001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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