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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山校区师生食堂改造(三楼)的更正公告

2025年06月21日 11:33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景山校区师生食堂改造(三楼)
品目

采购单位温州华侨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行政区域浙江省公告时间2025年06月21日 11:33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18日更正日期2025年06月20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8888921640
采购单位温州华侨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温州市瓯海区翠微大道22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5057319399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温州市机场大道5419号汤锦园商业办公楼1号楼19~22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88892164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浙鼎DL202509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景山校区师生食堂改造(三楼)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未被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cfcg.gov.cn)列入处罚或者限制名单;
(3)供应商具有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
(4)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 二 级及以上资格(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 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专职安全员具有C类证书。(本项目实行项目经理及施工管理人员成交后备案,申请人(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施工管理人员后备案承诺书);
(5)供应商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证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浙江省外磋商供应商必须持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投标人进浙备案的网页(显示已备案截图)。

更正日期:2025年06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政采云评审系统中资格审核要求已包含特定资格要求,本次仅更正网页公告文本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华侨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地    址:温州市瓯海区翠微大道22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057319399

质疑联系人:朱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150573193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机场大道5419号汤锦园商业办公楼1号楼19~22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888921640

质疑联系人:郑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888892164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路299号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7-88532725、8852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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