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   服务投诉:010-63819289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公告 » 地方公告 » 更正公告

浙江恒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医科大学学院路校区眼视光科教楼整改提升工程的更正公告

2025年06月21日 17:28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温州医科大学学院路校区眼视光科教楼整改提升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温州医科大学
行政区域浙江省公告时间2025年06月21日 17:28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16日更正日期2025年06月20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磊、林工
项目联系电话13868808710、18957717310
采购单位温州医科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茶山高教园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77-86689877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恒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温州国际贸易中心大楼二十九层南首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868808710、1895771731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JHJ-ZFCG-2025-0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温州医科大学学院路校区眼视光科教楼整改提升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采购文件中“第六章 评审办法和标准”内的“技术资信部分评分标准”内容修改供应商于2020 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类似工程项目业绩(装饰装修),单个有效业绩得1分,最高得2分。
注:业绩须提供有效的合同原件的扫描件及竣工验收证明原件的扫描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供应商于2020 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类似工程项目业绩(装饰装修),单个有效业绩得1.5分,最高得1.5分。
注:业绩须提供有效的合同原件的扫描件及竣工验收证明原件的扫描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2采购文件中“第六章 评审办法和标准”内的“技术资信部分评分标准”内容修改供应商于2020年1月1日至今获得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类奖项,单个有效奖项得1分,最高得1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于2020年1月1日至今获得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类奖项,单个有效奖项得1.5分,最高得1.5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更正日期:2025年06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医科大学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茶山高教园区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邹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6689877

质疑联系人:马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7-866898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恒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温州国际贸易中心大楼二十九层南首

传    真:0577-88118617

项目联系人(询问):林磊、林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68808710、18957717310

质疑联系人:林开敏

质疑联系方式:1895771731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7798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