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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公安局青白江区分局嫌疑人入所体检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2025年06月22日 15:02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嫌疑人入所体检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成都市公安局青白江区分局
行政区域青白江区公告时间2025年06月22日 15:02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12日更正日期2025年06月22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纪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28-86008227
采购单位成都市公安局青白江区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华金大道二段68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8-83665027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中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牡丹街39号11栋3楼附30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8-86008227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113202500007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嫌疑人入所体检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需求和报价要求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5-06-20,更正为:2025-06-25。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6-23 10:30:00,更正为:2025-06-30 10: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5-06-23 10:30:00,更正为:2025-06-30 10:00:00。

各潜在供应商:

现对项目磋商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正

一、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

1.“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供应商单位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描述:供应商提供“供应商单位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独承诺函并进行电子签章。)”

更正为:取消该项3、供应商单位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描述:供应商提供“供应商单位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独承诺函并进行电子签章。)要求

磋商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1.3.1.采购内容  

 报价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报价内容

计量单位

报价单位

最高限价

价款形式

报价说明

1

嫌疑人入所体检服务

%

100.00

百分比

(1)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第三章3.2.技术要求中“★1.1检查项目”的单价最高限价标准进行统一百分比报价,各项单价报价根据供应商的报价百分比进行计算;(2)本项目磋商响应报价根据报价百分比要求填报单价,单价报价不得超过采购人设定的单价最高限价,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具体详见报价明细表)

更正为:3.1.采购内容

报价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报价内容

计量单位

报价单位

最高限价

价款形式

报价说明

1

检查项目:腹部彩超

100.00

单价

2

检查项目:心电图

34.00

单价

3

检查项目:胸片

120.00

单价

4

检查项目:血常规

15.00

单价

5

检查项目:孕检

35.00

单价

6

检查项目: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

54.00

单价

2.原“3.2.技术要求  2.报价要求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第三章3.2.技术要求中“★1.1检查项目”的单价最高限价标准进行统一百分比报价,各项单价报价根据供应商的报价百分比进行计算;本项目磋商响应报价根据报价百分比要求填报单价,单价报价不得超过采购人设定的单价最高限价,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根据成交单价,据实结算。一年服务期内,支付总金额不超过年度预算。”

更正为:“3.2.技术要求  2.报价要求供应商根据检查项目的单价最高限价标准进行各项单价报价;单价报价不得超过采购人设定的单价最高限价,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供应商在进行单价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完成各项检查内容采购需求的全部费用,采购人最终根据成交单价×实际检查报告份数据实结算。一年服务期内,支付总金额不超过年度预算。

3.原3.3.2.商务要求  ★付款进度安排:1、付款安排,成交供应商在向采购人提交付款申请前,应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10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按季度据实支付;以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金额×实际体检人数进行结算,结算金额达到本项目预算(75万元)金额时合同自动终止。

更正为:3.3.2.商务要求  付款进度安排:1、验收合格后,按季度据实结算,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采用银行转账方式,采购人根据成交单价×实际体检数量据实结算。一年服务期内,支付总金额不超过年度预算。

磋商文件章磋商办法:

1.原“5.4.2.评审细则及标准  报价供应商按照单价最高限价标准进行统一百分比报价,百分比不得高于单价最高限价的100%,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百分比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8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基准价/有效报价)×28(计算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更正为:“5.4.2.评审细则及标准  报价:1.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分值。评审价格=响应报价。经价格调整后的评审价格=响应报价×(1-价格调整比例)基准价=经价格调整后评审价格的最低值。(根据报价内容分成6项价格分评审,具体详见更正后的磋商文件)

以上为本次更正内容,请各供应商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时以重新获取修改后的磋商文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6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公安局青白江区分局

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华金大道二段689号

联系方式:028-836650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牡丹街39号11栋3楼附308号

联系方式:028-860082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纪老师

电话:028-86008227

四川中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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