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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产业项目(鸡冠山镇白菜地村新建大棚)更正公告

2025年06月23日 09:3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乡村振兴产业项目(鸡冠山镇白菜地村新建大棚)
品目

采购单位中共凤城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行政区域凤城市公告时间2025年06月23日 09:30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18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乔俊杰
项目联系电话13941526122
采购单位中共凤城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采购单位地址凤城市邓铁梅路1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15-8122248
代理机构名称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江山街87-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941526122
公告信息
 
乡村振兴产业项目(鸡冠山镇白菜地村新建大棚)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5-06-23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682-0004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乡村振兴产业项目(鸡冠山镇白菜地村新建大棚)
首次公告日期:2025-06-18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对工程量清单进行修改(详见文件)
更正日期:2025年06月23日09时1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以U 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U盘按要求密封,详见采购文件格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供应商参会代表必须按时到开标现场递交备份文件,并参与磋商活动。 4、开标时,供应商须自带电脑及CA锁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文件解密,也可以由自家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 5、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凤城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地  址:凤城市邓铁梅路19号
联系方式:0415-81222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丹东市振兴区江山街87-8
联系方式:139415261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乔俊杰
电  话:13941526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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