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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第三人民医院医技内科楼(3号楼)开办后勤保障用品项目更正公告

2025年06月23日 20:05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区第三人民医院医技内科楼(3号楼)开办后勤保障用品项目
品目

其他办公用品

采购单位深圳市龙岗区第三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龙岗区公告时间2025年06月23日 20:05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16日更正日期2025年06月23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丘勇芳
项目联系电话13699878346
采购单位深圳市龙岗区第三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松柏路27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55-28329007
代理机构名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A、B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826069529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GDL2025000076(CLF0125SZ07ZC6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区第三人民医院医技内科楼(3号楼)开办后勤保障用品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6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五、技术参数中的

序号

货物名称

招标技术要求

21

对讲机

1.产品尺寸(不带天线):280mm(±5mm)x100mm(±5mm)x265mm(±5mm)(提供带图片产品介绍彩页)

2.工作温度:-20℃~+60℃(提供带图片产品介绍彩页)

3.频率范围:UHF:400-480MHz(提供带图片产品介绍彩页)

4.信道间隔:12.5/25.0KHz(提供带图片产品介绍彩页)

5.工作电压:≥7.6V(提供带图片产品介绍彩页)

6.标配电池:≥5000mAh(锂电池)(提供带图片产品介绍彩页)

7.频率稳定度:±2.5PPM(提供带图片产品介绍彩页)

8.发射机调试方式:F3E(提供带图片产品介绍彩页)

9.发射机杂波与谐波:≤65dBc(提供带图片产品介绍彩页)

10.发射机信噪比:45/40dB(提供带图片产品介绍彩页)

11.接收机灵敏度:≤0.30/0.20μV(提供带图片产品介绍彩页)

12接收机信噪比:45/40dB(提供带图片产品介绍彩页)

13.接收机音频输出功率:≥480mW(提供带图片产品介绍彩页)

14.接收机音频失真:≥6%(提供带图片产品介绍彩页)

15. ▲提供《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为合格。

投标时同时提供:

1)投标人需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试验报告复印件,检测报告需在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获得;要求第三方检测机构须为依法成立且具备相应的检测资质,投标人在投标时同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的证明材料:1)如属社会检测机构的,提供民政部门官网为检验检测机构合法登记的查询渠道证明,或以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证明资料;2)投标人提供检测报告不超出机构检测范围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2)同一产品的试验报告,必须是在同一份上,否则视为未提供检验报告。

3)试验报告必须是本次投标人投标选用的产品,否则视为未满足技术条款,视为负偏离。

更正为:

序号

货物名称

招标技术要求

21

对讲机

1.产品尺寸(不带天线):120mm(±5mm)x55mm(±5mm)x35mm±5mm)(提供带图片产品介绍彩页)

2.工作温度:-20℃~+60℃(提供带图片产品介绍彩页)

3.频率范围:UHF:400-480MHz(提供带图片产品介绍彩页)

4.信道间隔:12.5/25.0KHz(提供带图片产品介绍彩页)

5.工作电压:7.6V(提供带图片产品介绍彩页)

6.标配电池:≥5000mAh(锂电池)(提供带图片产品介绍彩页)

7.频率稳定度:±2.5PPM(提供带图片产品介绍彩页)

8.发射机调试方式:F3E(提供带图片产品介绍彩页)

9.发射机杂波与谐波:≤65dBc(提供带图片产品介绍彩页)

10.发射机信噪比:45/40dB(提供带图片产品介绍彩页)

11.接收机灵敏度:≤0.30/0.20μV(提供带图片产品介绍彩页)

12接收机信噪比:45/40dB(提供带图片产品介绍彩页)

13.接收机音频输出功率:≥480mW(提供带图片产品介绍彩页)

14.接收机音频失真:6%(提供带图片产品介绍彩页)

15.▲提供《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为合格。

投标时同时提供:

1)投标人需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试验报告复印件,检测报告需在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获得;要求第三方检测机构须为依法成立且具备相应的检测资质,投标人在投标时同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的证明材料:1)如属社会检测机构的,提供民政部门官网为检验检测机构合法登记的查询渠道证明,或以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证明资料;2)投标人提供检测报告不超出机构检测范围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2)同一产品的试验报告,必须是在同一份上,否则视为未提供检验报告。

3)试验报告必须是本次投标人投标选用的产品,否则视为未满足技术条款,视为负偏离。

更正日期2025年623

三、其他补充事宜

原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文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为准。原招标文件未变更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法定媒体: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2.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

3.以上媒体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的公告内容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深圳市龙岗区第三人民医院

   址: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龙岗区第三人民医院招采办

联系方式:丘工  0755-283290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楼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方式:李小姐0755-88377572转23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电   话:0755-88377572转2317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2025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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