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拱墅分局“清净”拱墅多污染协同管控工程建设项目的更正公告
2025年06月24日 10:5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拱墅分局“清净”拱墅多污染协同管控工程建设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拱墅分局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06月24日 10:53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6月20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6月23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盛宇轩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658033007 | ||
采购单位 |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拱墅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杭州市拱墅区白石巷15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1-85375942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杭州市拱墅区白石巷318号人力资源产业园北楼512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658033007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JWS2025--GS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拱墅分局“清净”拱墅多污染协同管控工程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前附表(标项一)“ | 第11项”设备及软件配备: 证明材料:移动多参数走航监测设备需提供拍摄清晰的照片,仪器设备和软件自有的提供购买发票、租赁的提供设备租赁合同及租赁方购买发票,不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第11项”设备及软件配备: 证明材料:移动多参数走航监测设备需提供拍摄清晰的照片,仪器设备和软件均须提供购买发票或设备租赁合同,不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更正日期:2025年06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未提及内容不作调整。详见附件。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拱墅分局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白石巷15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马灏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375942
质疑联系人:郑雷斌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1328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白石巷318号人力资源产业园北楼512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盛宇轩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658033007
质疑联系人:高琳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34071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杭州市拱墅区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7798
附件信息: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