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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工业大学实验室安防数据迁移与升级改造的更正公告

2025年06月24日 17:44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浙江工业大学实验室安防数据迁移与升级改造
品目

采购单位浙江工业大学
行政区域浙江省公告时间2025年06月24日 17:44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13日更正日期2025年06月23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懿婷、苑洪春
项目联系电话0571-89731843
采购单位浙江工业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潮王路1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71-88320305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90号1号楼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71-89731843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J-254161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浙江工业大学实验室安防数据迁移与升级改造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第四部分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11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最低报价为满分;按[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5]的计算公式计算。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小微企业不再给予价格折扣。
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最低报价为满分;按[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5]的计算公式计算。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更正日期:2025年06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工业大学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潮王路1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8320305

质疑联系人:马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1-883206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90号1号楼3楼

传    真:0571-88473411

项目联系人(询问):汪懿婷、苑洪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9731843

质疑联系人:赵娟

质疑联系方式:0571-8106181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地    址:/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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