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公告 » 地方公告 » 更正公告

沈阳市回民中学高三校区维修改造工程更正公告

2025年06月25日 18:3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沈阳市回民中学高三校区维修改造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沈阳市回民中学
行政区域和平区公告时间2025年06月25日 18:30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16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柳、高永博
项目联系电话62100999-8003
采购单位沈阳市回民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5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23212146
代理机构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天津南街城开中心T3座1110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62100999-8003
公告信息
 
沈阳市回民中学高三校区维修改造工程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5-06-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102-0006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沈阳市回民中学高三校区维修改造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5-06-16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一 供应商须知表”中条款号21.2磋商小组组成的内容修改为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0人,评审专家3人组成,共3人。 2.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6月25日17时23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线下递交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时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为无效响应。 2.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响应文件或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电脑等电子设备应提前做好CA锁安装调试),确保能够按时进行电子文件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网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回民中学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53号
联系方式:024-232121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天津南街城开中心T3座1110室
联系方式:62100999-80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柳、高永博
电  话:62100999-8003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