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河套学院窗帘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2025年06月25日 21:1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深圳河套学院窗帘采购项目 | ||
品目 | 窗帘及类似品 | ||
采购单位 | 深圳河套学院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06月25日 21:10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6月20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6月25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秦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002580201 | ||
采购单位 | 深圳河套学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红棉道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55-23516962 | ||
代理机构名称 |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A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27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55-86580001、0755-86580002 |
货物名称 | 原招标技术要求 | 更正后的招标技术要求 |
高遮光卷帘 | ★1.12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及可萃取重金属(mg/kg)含量均符合标准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1)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合格的检测报告。 (2)检验(检测)报告送检单位(委托单位)须是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须与分项报价表一致)或所投产品原材料供应商。若送检单位(委托单位)是所投产品原材料供应商,须同时提供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须与分项报价表一致)购买对应原材料的发票扫描件(开票日期在投标截止日前)。 (3)提供检测报告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查询截图。 (4)检测报告中“检测产品名称”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名称不完全一致的,需提供为同种产品的说明,由评审委员会判定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若名称不完全一致又未提供说明的,判定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1.12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符合标准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可萃取重金属(mg/kg)含量符合GB/T 18885-2020 《生态纺织品技术要求》检测标准。 (1)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合格的检测报告。 (2)检验(检测)报告送检单位(委托单位)须是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须与分项报价表一致)或所投产品原材料供应商。若送检单位(委托单位)是所投产品原材料供应商,须同时提供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须与分项报价表一致)购买对应原材料的发票扫描件(开票日期在投标截止日前)。 (3)提供检测报告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查询截图。 4)检测报告中“检测产品名称”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名称不完全一致的,需提供为同种产品的说明,由评审委员会判定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若名称不完全一致又未提供说明的,判定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布艺窗帘 | ★2.8可萃取重金属(mg/kg):含量符合GB 18401-2010标准《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检测标准。 | ★2.8可萃取重金属(mg/kg):含量符合GB/T 18885-2020 《生态纺织品技术要求》检测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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