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淮安区绿色高效施肥技术集成推进区建设项目更正公告(二)
2025年06月26日 14:52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年淮安区绿色高效施肥技术集成推进区建设项目 | ||
| 品目 | 化学肥料 | ||
| 采购单位 | 淮安市淮安区农业农村局 | ||
| 行政区域 | 楚州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06月26日 14:52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6月13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6月26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李吉娣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896182259 | ||
| 采购单位 | 淮安市淮安区农业农村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淮安区新区政府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178596607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诚则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淮安市淮安区山阳大道48号1号楼4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吉娣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803-SCZD-T2025-002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淮安区绿色高效施肥技术集成推进区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06-13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来为: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上海长征生态科技扬州有限公司 | 913210235855796192 | 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苏中北路118号 | 734866.7元 |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2024年淮安区绿色高效施肥技术集成推进区建设项目 品牌(如有):长征 规格型号:(控释肥(N-P-K:26-7-8);掺混肥(N-P-K:20-10-10);掺混肥(N-P-K:22-8-12);掺混肥(N-P-K:30-0-10);掺混肥(N-P-K:28-0-8);磷酸二氢钾粉剂 数量:(控释肥(N-P-K:26-7-8)25吨;掺混肥(N-P-K:20-10-10)182.1吨;掺混肥(N-P-K:22-8-12)37.5吨;掺混肥(N-P-K:30-0-10)10吨;掺混肥(N-P-K:28-0-8)79.8吨;磷酸二氢钾粉剂0.635吨。 单价:(控释肥(N-P-K:26-7-8)2347元;掺混肥(N-P-K:20-10-10)2247元;掺混肥(N-P-K:22-8-12)2357元;掺混肥(N-P-K:30-0-10)2070元;掺混肥(N-P-K:28-0-8)1870元;磷酸二氢钾粉剂13700元。 |
现在为: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 91320803718627419W |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白马湖农场淮安大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2024年淮安区绿色高效施肥技术集成推进区建设项目 品牌(如有):润垦 规格型号:(控释肥(N-P-K:26-7-8);掺混肥(N-P-K:20-10-10);掺混肥(N-P-K:22-8-12);掺混肥(N-P-K:30-0-10);掺混肥(N-P-K:28-0-8);磷酸二氢钾粉剂 数量:(控释肥(N-P-K:26-7-8)25吨;掺混肥(N-P-K:20-10-10)182.1吨;掺混肥(N-P-K:22-8-12)37.5吨;掺混肥(N-P-K:30-0-10)10吨;掺混肥(N-P-K:28-0-8)79.8吨;磷酸二氢钾粉剂0.635吨。 单价:(控释肥(N-P-K:26-7-8)2520元;掺混肥(N-P-K:20-10-10)2330元;掺混肥(N-P-K:22-8-12)2460元;掺混肥(N-P-K:30-0-10)2160元;掺混肥(N-P-K:28-0-8)1900元;磷酸二氢钾粉剂13000元。 |
更正日期:2025-06-26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因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采购单位申请由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淮安市淮安区农业农村局
单位地址:淮安区翔宇大道新城商务中心10楼
联系人:管先生
联系电话:0517-859660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诚则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淮安市淮安区山阳大道45号(江苏诚则达公司)
联系人:吉女士
联系电话:158961822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吉女士
电话:15896182259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相关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