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医院临床医学研究专病数据治理与应用项目更正公告
2025年06月26日 16:17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江苏省人民医院临床医学研究专病数据治理与应用项目 | ||
| 品目 |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
| 采购单位 | 江苏省人民医院 | ||
| 行政区域 | 江苏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06月26日 16:17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6月18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6月26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王烨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583668550、83668519 | ||
| 采购单位 | 江苏省人民医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京市广州路300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85235775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烨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000-SCZX-G2025-023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江苏省人民医院临床医学研究专病数据治理与应用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06-18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第一章中:
1、6.合同履行期限:项目按照“整体规划、分步推进”的原则开展,合同签订后中标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实施步骤完成项目开发实施,实施工作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符合各项验收指标,具备验收条件。
更正为:6.合同履行期限:项目按照“整体规划、分步推进”的原则开展,合同签订后中标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实施步骤完成项目开发实施,实施工作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内完成,符合各项验收指标,具备验收条件。
2、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年7月1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更正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年7月1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将“项目概况”里的“并于2025年7月1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更正为:“并于 2025年7月1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更正日期:2025-06-26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江苏省人民医院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广州路300号
联系人:凡老师
联系电话:025-683070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
联系人:王烨、唐文
联系电话:02583668550、836685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烨、唐文
电话:02583668550、83668519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江苏省人民医院临床医学研究专病数据治理与应用项目采购文件(更正稿)
附件:JSZC-320000-SCZX-G2025-0235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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