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阳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关于淳安县中药材产业提升乡村振兴综合试点项目――药食同源(药膳)研发项目采购设备的更正公告
2025年06月28日 11:2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淳安县中药材产业提升乡村振兴综合试点项目――药食同源(药膳)研发项目采购设备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淳安县临岐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06月28日 11:25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6月26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6月27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高文峰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71-64832556 | ||
采购单位 | 淳安县临岐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淳安县临岐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1-64832556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浙江阳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104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71-64832556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JYGZF[2025]023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淳安县中药材产业提升乡村振兴综合试点项目――药食同源(药膳)研发项目采购设备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 交货时间(见招标文件内容) |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接到甲方通知后15天内。(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更正日期:2025年06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淳安县临岐镇人民政府
地 址:淳安县临岐镇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13588336211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64832556
质疑联系人:姜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37381764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阳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104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高文峰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64832556
质疑联系人:李梦
质疑联系方式:0571-6481424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淳安县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0218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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