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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生宿舍楼热水系统采购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2025年06月30日 19:28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男女生宿舍楼热水系统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闽侯县第二中学
行政区域闽侯县公告时间2025年06月30日 19:28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26日更正日期2025年06月30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焰潇、许木兰、张冉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600056,18559912485
采购单位闽侯县第二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闽侯县尚干镇尚南路7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515000589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闽大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金山工业区金工路28号(2#-5#厂房)4号楼6层C1单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91-87600056,1855991248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121]FJMD[GK]2025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男女生宿舍楼热水系统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修改“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三、商务要求”的部分要求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要求中“其他商务要求11.1.3验收结果经中标人、采购人确认后,中标人、采购人代表必须按《福建师范大学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验收单》上规定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采购人最终用户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更正为:其他商务要求11.1.3验收结果经中标人、采购人确认后,中标人、采购人代表必须按《采购项目验收单》上规定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采购人最终用户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2、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要求中“其他商务要求12.3中标人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日,应按该合同款总额3‰的标准向采购人支付日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中标人除了应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货款外,同时中标人还应向采购人偿付该合同款总130%的违约金。”

更正为:其他商务要求12.3中标人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日,应按该合同款总额3‰的标准向采购人支付日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中标人除了应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货款外,同时中标人还应向采购人偿付该合同款总额30%的违约金。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6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闽侯县第二中学

地址:闽侯县尚干镇尚南路76号

联系方式:135150005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闽大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金山工业区金工路28号(2#-5#厂房)4号楼6层C1单元

联系方式:0591-87600056,185599124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焰潇、许木兰、张冉

电话:0591-87600056,18559912485

福建闽大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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