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徒茅以升实验学校南大门传达室新建及周边交通功能完善工程更正公告
2025年07月04日 15:46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丹徒茅以升实验学校南大门传达室新建及周边交通功能完善工程 | ||
| 品目 | 房屋附属设施施工 | ||
| 采购单位 | 镇江市丹徒区茅以升实验学校 | ||
| 行政区域 | 丹徒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07月04日 15:46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6月25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7月04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马志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861398333 | ||
| 采购单位 | 镇江市丹徒区茅以升实验学校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镇江市丹徒新城长云路7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5292296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南京正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京市鼓楼区牌楼巷47号9F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马志伟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1112-ZYNJ-C2025-001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丹徒茅以升实验学校南大门传达室新建及周边交通功能完善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5-06-25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补充采购公告中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及苏财购【2021】34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只接受中小微企业投标。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所属行业:建筑业)。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注:本条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更正日期:2025-07-04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镇江市丹徒区茅以升实验学校
单位地址:镇江市丹徒新城长云路7号
联系人:王国军
联系电话:139529229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正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牌楼巷47号9F室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13861398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工
电话:13861398333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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