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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淮区部分学校文体玩具类采购更正公告

2025年07月08日 11:1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秦淮区部分学校文体玩具类采购
品目

其他体育设备设施

采购单位南京市秦淮区教育财务资产管理中心
行政区域秦淮区公告时间2025年07月08日 11:15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30日更正日期2025年07月08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薇
项目联系电话025-84207240
采购单位南京市秦淮区教育财务资产管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小火瓦巷5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585106508
代理机构名称南京苏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秣陵路118号2幢1单元4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104-SNZX-G2025-009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秦淮区部分学校文体玩具类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06-3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开标时间:“时间:2025年7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更正为“时间:2025年7月2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费用:“8.2 本次招标,中标人按《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代理服务招标收费标准计算,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该项费用请供应商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后期采购人不单独列支,必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

8.3 评审费:由代理机构先行垫付,最终由中标人支付。该项费用请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后期采购人不单独列支。必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评审费。”

更正为“8.2 本次招标,中标人按《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代理服务招标收费标准80%计算,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该项费用请供应商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后期采购人不单独列支,必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

8.3 评审费:由代理机构先行垫付,最终由采购人按实际支付数额支付。”;

3、质保期:“本项目主要设备原厂免费上门质保不低于1年。质保期内,中标供应商在每学期结束前为采购人免费进行一次全系统整体检查和维护。自验收报告签字确认日起,开始进入质保期。”

更正为“本项目主要设备原厂免费上门质保不低于3年。质保期内,中标供应商在每学期结束前为采购人免费进行一次全系统整体检查和维护。自验收报告签字确认日起,开始进入质保期。”;

更正日期:2025-07-08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秦淮区教育财务资产管理中心

单位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小火瓦巷50号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25-845389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苏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99号12楼

联系人:张薇

联系电话:025-842072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薇

电话:025-84207240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无



附件:JSZC-320104-SNZX-G2025-0098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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